第057章 询问案
,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一是及时沟通方面做得不够。如公示时间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同时也要避免因抢时间而引起公众误会。二是工作中确实存在难点。如媒体反映的零资产、住豪宅等问题,我们在初审、复审阶段对此类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要求各级审核部门重点核查此类个案。由于人力、物力及手段有限,导致虽按规定动作进行了核查,但仍无法取得其nòng虚作假的实质证据,只能作为初审、复审合格上报。在终审阶段的九查九核中,如其银行、证券、房产、车辆等项核查均通过的话,只能作为合格处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呼吁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压缩获利空间、加大处罚力度等一系列制度设计来解决。”
另外一名名叫肖佳美的代表提出:“在保障性住房配售中,nòng虚作假者处罚是5000元罚款,三年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但是很明显,违法成本如此低,建设局是如何考虑的?建设局只是被动、不负责任地去执行有关条例吗?有没有考虑过制定法规的实施细则,把nòng虚作假者处罚到倾家dàng产?要知道同样的情况在香港是要坐牢的!”
这个问题引起了重视,另外有三名代表也提出相关问题。
龚海林首先回应了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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