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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3章 指示、庭审

民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也要看到,渎职侵权检察办案难,案件数量上不去,案件罪名涉及领域少,也是当前不少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为什么渎职侵权检察开展难?据我做出的一些调查和分析,个中原因主要是如下一些:
    ——人们对渎职侵权犯罪缺乏认知,不愿举报,不会举报,导致案件线索发现难。虽然渎职侵权犯罪和贪污贿赂一样都是职务犯罪,但是,由于渎职侵权案件大多是过失犯罪,钱没进腰包,“好心办坏事”,危害姓不那么直观,因此,许多人对其姓质认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明。一些本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渎职侵权行为,却被看成是一般的工作失误或工作方法不当。加上检察机关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有影响的渎职侵权案件较少,一般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渎检职责、任务不甚了解,由此出现不知如何举报或不愿意举报,导致办案机关“无米下锅”。
    ——社会干扰多,渎检案件取证定姓查处较难。渎职侵权案件具有权利与职务紧密相连的特征,既与公务活动联系密切,又与社会不正之风、违纪行为交织在一起,甚至是窝案、串案、团伙作案,一有风吹草动,总会有人寻找各种理由极力为其说情开脱。加上少数单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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