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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4章 峰回路转

保证书,答应不再闹了,才把她放了出来。出来后,唐明丽不敢到公安局闹了,却又跑到检察院闹,穿一件写着“冤”字的白褂子,一大早就跪到了市检察院大门口,非要见岳检察长,引起了不少路人的围观,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岳清兰只好见了,想做做工作,晓以利害,让唐明丽收敛一点,不要继续这么无理取闹了。那天参与接待的还有副检察长张希、起诉处处长高欣颍和起诉处的几个年轻同志,地点在检察院小会议室——岳清兰本来说好要和他们一起研究放火案的退补事宜,见这位唐明丽是临时决定的。
    没想到,这临时一见,竟将岳清兰又一次推入了危险的感情旋涡。
    唐明丽是个毫无姿sè可言的中年fù女,矮矮瘦瘦的,看上去起码四十岁出头了,如果不是唐明丽自己后来承认,岳清兰无论想像力多丰富,也很难把这么一位容貌早衰的fù女和卖yín的小姐联系在一起。
    唐明丽进门就跪下了,仍是过去对公安、检察人员说的那一套:“岳检察长,我家周贵根冤啊,冤死了!周贵根真没到金sè年代放过火啊,周贵根胆子太小了,说啥也不会放这把火,我能替周贵根做证明人!我真能证明啊!”
    岳清兰让起诉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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