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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 常委会前的谋划

难守节。而个人失去独立之人格,思想听命于雇主,不问是非,党同伐异,则根本无法产生公民社会。
    所谓“公民社会”,是一个自然演进的概念。它起源于古代希腊和罗马,起初是指那些享有公民权的城邦公民的社会政治生活。到了公元十三、十四世纪,公民社会演变为西欧独立于封建领主体制之外的商业城市文明,意味着不受封建义务和神权的桎梏的世俗的自由空间。到了文艺复兴的思想启门g阶段,西方公民社会的内涵逐渐趋于丰富,加入了政治民主、权力制衡、社会契约、思想多元等内容,成为独立于国家的sī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它以一系列独立的民间组织、政党、社团、俱乐部、沙龙、学校、教会、工会、行会、通讯、出版、新闻、慈善机构等作为自身存在形式。公民社会介于公民与国家这两极之间,既是联系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纽带,也构成了对公民个体的保护屏障,同时对皇权和政fǔ形成了有效的制约。
    英美等国成熟的公民社会,是建立在约翰.洛克的“社会在国家之上”的理念之上,因而社会力量强于国家力量和政fǔ的力量。作为个体的公民是现代国家中最小的元素,公民社会则按照非强制、非暴力原则调节公民个体间的关系,自下而上、自小而大地组织形成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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