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章 江东纪委(上)
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担举报中心的具体工作。
案件审理室。审理由省委、省纪委批准查处的违犯党纪的案件。报送中央、中纪委审批的案件;审理由省监察厅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处理的监察对象违犯政纪的案件,报监察部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委、监察机关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备案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受理按规定应由省监察厅复审、复核的案件;受理县团级以上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
执法监察室。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省委、省政fǔ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对执法、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协同有关室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
干部管理室。对各省辖市纪委、市监察局及省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了解各市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情况;掌握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指导;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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