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7章 反国家分裂
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为了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宝岛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华夏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适时的。
常委会组g人员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条件已经具备。我国的宪法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提供了宪法依据。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郑南巡同志、萧飞同志、姜恩国同志有关解决宝岛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这部法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此外,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的研究成果,也为制定本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常委会组g人员认为,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把国家有关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化,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有利于动员包括宝岛同胞在内的全华夏人民共同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有利于遏制“岛独”分裂势力把宝岛从华夏分裂出去的活动,有利于维护宝岛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
常委会组g人员对草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草案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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