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投毒案开庭,无罪辩护!(9K)
道会有羊群会进入自己的耕地,仍然投放毒玉米,其心里对毒死羊群是持放任态度的,具有故意的成分在内。”
“因此我认为,被害人投放危险物质罪,成立!”
说完,检察官看向对面的辩护人。
这个桉子其实很简单,而且证据充分,根本没有可以辩驳的角度啊。
本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符合,而且还存在主观故意。
怎么想都不可能做无罪辩护的。
他很想看看辩护人到底会怎么做!
罗大状没有让他多等,很快便开口了:
“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求在公共场合进行投放,耕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是否应当认定为公共场合,这是存在争议的,因此不能武断的认定为耕地是公共场合!”
“其次,这个罪名要有导致不特定多数人重伤死亡的可能性,在地里撒有毒的玉米粒有这个可能行么?”
“再其次,这是一个故意犯罪,而我方当事人不仅在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而且还再三跟附近村民提醒解释,我不认为我方当事人存在主观恶意。”
“因此我认为,我方当事人罪名不成立!”
检察官立刻反驳道:“刚才我说了,耕地是开放公共空间,在耕地内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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