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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老东西

,那一股子,阴沉。

    所以,后来当上城门守卫长的金术可,尽管有条件了,却依旧执意娶了个野人女子。

    没人是天生的傻子,且就算是傻子,对美丑,还是分得清楚的。

    在盛乐城那会儿,野人女子是最为低贱的奴隶,红帐子里,也是价格最为便宜的一等。

    晋地女子,明显更为干净,皮肤也更好,说一千道一万,作为一个蛮人,娶一个夏女,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

    但金术可还是没选择那般做,就因为那一夜郑伯爷在篝火旁流露出的那一缕不喜欢。

    身为狼群中的狼,去注意和观察狼王的喜好,这没什么好羞耻的,也丝毫不算丢人。

    至如今,昔日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没死在荒漠刑徒部落的厮杀消耗之中,没死在郑伯爷麾下的一次次战争冒险之中,熬到如今,撑到现在,终于轮到他,以一己之力,帮狼王,强行改变这场战局。

    只可惜,

    此时的金术可,是全然没有心思去享受这种自身蜕变的激动余韵的,因为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还得继续忙下去。

    那一支骑兵,在他的带领下,一次次地穿插,一次次地游弋,以及一次次地扎入一方战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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