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法制改革(第三章)
宫中妇人,不懂朝政,管管后宫已经是极限了,好在现在后宫没什么人。
寰姬在新皇即位后的第十天颁布了一套新的政令。
大唐的三省六部、监察机关、事务机关全部被废。
三省分别为: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
六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监察机关为御史台;
事务机关则有九寺、五监、诸卫、诸军;
而诸卫、诸军在唐军成立后的十年里就陆续的被废了,如今也不过是闲职。
寰姬把朝廷重新分为皇上、内阁、上院和下院。
皇帝作为国家的元首、最高司法的长官、唐军的总司令和议会的最高领袖。
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州的府尹、外交官等。
皇上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的职位,他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律法,宣战等权力
皇上代表着大唐的形象、素质,掌握着军队,但实权在内阁。
内阁是由皇帝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皇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