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枪响
了。
通缉犯的心情越来越急躁。头顶上子弹划过的时候,开了一道血槽。现在,缓缓流出来的血液已经让他的视线有一些模糊了。
而最让他急躁的,就是那越来越近的警笛声了。听声音,至少有十辆警车从不同的方向朝这个地方开来。情绪激动的通缉犯,甚至没有发现,自己尖锐的螺丝刀已经在自己人质的脖子上划开了数道并不怎么深的口子。
如果说现场,还有一个人听了警笛声越来越急躁的,那就是那个男警察了。如果说一开始用自己只是立功心切才选择两人围捕还能说得过去的话。那后面他那冒昧的一枪,导致通缉犯情绪失控,导致人质受伤,那怎么也是要受到处罚的。
现在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其余人来之前,将通缉犯击毙,只要击毙了通缉犯,那自己就是英雄,就是解救人质,破获大案的大英雄。而人质身上受的那点伤,修养几个星期,连道疤都不会留下,谁还会追究自己刚开始的莽撞,哦,不,那时候已经不叫莽撞了,叫局势尽在把握中的行动了。
男警察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眼睛越睁越大,现在他的眼中,看不到其余人了,也没有了其余的色彩,眼中只有通缉犯那露出了一半的,还在不停流着鲜血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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