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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轰动

    正文 第六十三章 轰动

    几天后,李飞阳收到了王不知发过来的图书样本,线装本,红黑两色的书面,没有什么插画,就只是红与黑两种颜色,封面“红高粱”三个字,李飞阳并没有请别人代写,而是自己以行写而成,交给了王不知。

    作家自己出书,而且还自己提名,在整个文学圈子里,还是第一次。

    一般的作家,如果出书,要么是以印刷体作为书名的形式,要么就请书法名家题名,作为衬托或者说是宣传。

    李飞阳则不然,他就是自己写书名,王不知给他推荐的几个书法大家,他统统不要。

    对于大汉现在的什么文学界的书法家,李飞阳从心眼里看不起。写的字故作高深,东扯西拉,完全不成个样子,偏偏有好事之徒,鼓吹什么此人的书法已经到了炉火纯青,高深莫测的境界,令人可笑可悲。

    就像前世,郭沫若的书法被国人奉为精品,但在行家眼里,狗屁都不是,康生就说过“我用脚丫子写的字,都比他写的好!”可见郭沫若在行家眼里的地位。

    关键郭沫若此人,人品也不行,抛弃前妻,卑躬屈膝,不知羞耻为何物,被同时代的文人所不耻。

    鲁迅当面讽刺过郭沫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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