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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菲傭兇殺案

謀殺罪,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權利終身。

    鑒於她民憤極大,立即押往刑場執行槍決,秋菊殺人案圓滿偵破。

    冬梅和夏荷也是死罪,在逃;還有嗎?還有一個春桃。

    秋菊殺人被判死刑當場槍斃,轟動一時的特大新聞傳遍申城,婦孺皆知;夏、冬二人是通緝犯,春桃的日子就不好過了,被人家說成“一丘之貉”并不為過。

    她受雇於一戶英國僑民。家里6口人,一對60多歲的老倆口,老先生是古板的紳士,名叫喬治?邦德,兒子、媳婦,孫子孫女。

    鑒於血淋淋的事實,首先是他兒子提出,有心將她辭退,留在家中危險性太大,說不定哪天會殺人。這個觀點除了老爺子,其他人都支持,說定做到本月16日,正式解除聘雇關系,也就是說請她滾蛋。

    14****就打點好大部分行李回到三田公司,面見營業課長訴苦,橫田氣不打一處來,大罵喬治翻眼不認人,“墻倒眾人推”,連忙請示“紅孩兒”,然後帶她面見頭領,商量了好半天。

    真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春桃也只好自認倒霉,15日再幹一天,準備16日下午離開。

    這天湊巧是星期日,全家5口人去看剛剛上映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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