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风光之万家灯火(30)
周海还在小声嘀咕:庞经理算得好精,税钱也不给我们。
郑小兰轻声回答:周海,别那么计较。别个庞经理还是很好的,听说原来他在团险部的时候,就凭一封信就做了一个大单。
当然大家当时都不知道,这种团险个做是违规的。同样违规的还有长险短做,短险长做。
个人营销与团体保险是两个分别独立的销售渠道。营销模式,市场定位,主要客户,产品,队伍架构,管理模式都有很大不同。
一般来说,团体保险是针对单位,学校,厂矿等组织的。如果把个人寿险的产品卖到团险渠道,会引发的弊端很多。比如费率。个人寿险的费率是已经确定的,不但分支机构无权调整,总公司也无权调整,每一份合同条款都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备案的。
而团险的费率就灵活得多,可以根据单位的情况调整,甚至被保人还可以一定限度的调整。比如总共50个人的被保人,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中间有3个人或者5个人的调剂名额。这在个人寿险是无法想象的。
那么这次的团险渠道,实际上卖的却是个人寿险的产品。一一对应投保人,费率也是恒定的,中间的文章就很有意思了。
次年在万家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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