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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被两伙人刺杀

捡走的。”
    李长亨点点头,却没直接离开,而是拿起倒在书桌上的水晶酒杯,放在鼻子上闻了闻。
    又走到酒柜边,打开水晶瓶闻了闻里面的威士忌。
    瞬间就皱眉起来。
    身体被几倍强化的好处就是,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狗百万,甚至千万倍强于人类,但让他意外的是,居然没闻出异常来。
    难道自己猜错了?
    李长亨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天里骂了多少次了。
    老高斯福是喝多了酒,醉了加睡着了,才轻易就被人一刀致命?
    可这也不应该啊!
    胸口上的白衬衫并没多少血迹,这是很明显的在被刺杀前,就已经死了的证据。
    否则,血迹至少会透过白衬衫,流到腰间,而不是仅仅只有半个拳头大小的一圈血迹。
    毕竟心脏是什么地方?那是人体血液汇聚和供给的源泉。
    只有人死了,血液不流通的情况下才会在半个小时后,往下肢沉淀和汇集。
    导致上身血液不足,加上血液会慢慢凝固,才没从伤口上留出多少。
    也就是说,有两伙人怀着同样的目的,一个是毒杀,一个是刺杀。
    该死的约翰-高斯福,到底得罪多少人?
    做下多少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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