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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七章:宗法祖训

来邓昇登基之后,又增添了公、子、,一共五等,称皇帝之后,增添了亲王、郡王、勋王,公爵又细分为国公、郡公、县公,一共十等,而根据各人的功劳,授予爵位,不过爵位封赏下去了,但是却没有明确爵位继承和世袭的制度。

    围绕着两个问题,邓昇和邓灏父子俩斟酌了一夜,最终定下了大概的方案。

    首先是继承制,传承以父死子继为主,兄终弟及为辅,也就是有子立子,无子传弟。

    而继承人的选择上,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准则,而出了定下了大方向之后,邓昇和邓灏又按照继承人身份定下了继承人的顺序。

    继承人首选嫡长子,如嫡长子早逝,且存有子嗣,则从嫡长子子嗣中选择,根据嫡庶长幼排序。

    嫡长子早逝且无子嗣,则立嫡次子,再则就是嫡次子子嗣辈,如此类推。

    如无嫡子、嫡孙,则立庶长子,其余子嗣,根据长幼排序,庶子早逝则顺位到下一个庶子。

    也就是说,嫡子一房中,都是先子后孙,一房绝后,则顺位到下一个嫡子,而庶子中,则是该子早逝,则顺位到下一个庶子,不会立庶孙的。

    而按照现在邓国的情况,邓灏作为嫡长子,是第一顺位继承,接下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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