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宗法祖训
华夏的皇位继承制,一般都是采用周朝的宗法制,立嫡以长,也就是嫡长子继承制,但是在春秋时期,晋国发生了曲沃代翼,小宗取代大宗,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宗法制正式崩解,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国家的继承制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形式。
不过后来汉朝建立之后,华夏历朝历代便都基本沿用周朝的宗法制,但是其中的争斗却从来没有少过,邓昇分析了其原因,那就是对于皇位继承的顺序没有明确的规定。
纵观历朝历代,皇后大多无子嗣,所以当无嫡子的情况下,皇帝的其他儿子其实继承皇位的机会都是等同的,就看能不能得到皇帝的青睐了,当然,如果敢起兵夺位的话,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金、元、清等几个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在皇位的传承方面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这也导致为什么但凡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每一次的皇位更替都是伴随着各种的阴谋诡计和腥风血雨。
其中首推就是元朝了,元朝历代皇帝里面,除了元成宗、元仁宗、元英宗这几个皇帝的继位比较顺利之外,其他皇帝登基之前,都是要先经历一场腥风血雨的大战,赢了,你就是皇帝。
与元朝喜欢真刀真枪的干一架相比,清朝更倾向于各种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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