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规矩
。我为镇抚使,不管家中做什么事情,都干犯回避法。以前在军中,村中一个王忠随在身边。以后我家中的杂事,依然由王忠帮衬,他家的收入由我俸禄出。除了俸禄,官员大多还有公使钱。以后不只是州官有,县官同样有。公使钱用于公事往来,原则上不能太少,要够官员日常使用。这里强调一句,哪个敢把公使钱用于自己的私事,一定严惩!以后治官吏,不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做法。”
“镇抚使司的参议陈与义,以后专职于官吏的监察。监察一定要严,惩罚一定不能打折扣!只要监察破了口子,吏治就无从谈起!包括我在内,都要接受监察,不允许有谁例外!”
“总而言之,以后的官员要精选合适人员,给予较丰厚的俸禄,给予较大的权力,同时要有严格的监察!只要是犯了事,必须惩罚,这些惩罚必须记录在案!实不适合的官吏,及时革除为民。说句不好听的,接下来的日子,会有许多官员被革除出去。当然,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员进来。”
“给你们三个月的时间,把前段时间多吃多占的钱补齐。不只是欠官府的钱,也包括你们欠属下公吏的钱。据我所知,许多官员上任之后,还是依以前习惯,事事要公吏花钱。离谱的如顺阳知县隋横,自上任之日起,每顿饭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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