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我要五
间,从湖底捞出一把刀来。
此刀与众人所知苏凉的双刀形状相似,但并不相同。且昨日苟彧当着萧家人的面让苏凉交出过她的双刀接受调查。
如此,此刀就被认定是杀死萧慕云的凶器了。
这一下,就洗清了苏凉的嫌疑。
她不可能用一把跟自己惯用的武器相仿的刀来杀人,又扔进湖里不带走,太扯了。
从宁靖的证词,萧家搜到的证据和现场情况,苟彧推测的事实是:
如苏凉所言,萧慕云对她的痴心妄想走火入魔,被她拒绝,又见她出人头地,心知不可能得到她,便疯狂地想拉她一起死。先是写下一些臆想的疯言疯语,而后找来一把跟苏凉的武器相似的刀,不知用什么手段,逼随从杀了自己后,让随从带走凶器,跳湖自尽。
一个随从死就死了,并没有人关注,他的尸体漂起来被人发现,也没有人想到去湖里打捞凶器。
如此,所有嫌疑都会集中到苏凉一个人的身上。如果苏凉不能自证清白,根据武器和萧慕云留下的文字,就可以定了她的罪。
苟彧带着凶器回到刑部后,消息很快传开。
且随后出现了新的证人。
是秦国公府的邻居工部尚书府的老管家。
他出面作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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