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审问2
孤女十八岁考上大学,老太太一看就知道自家傻儿子根本就和孤女不可能在一起,身份差别太大了。
老太太发现儿子还是对孤女着迷,就想着让孤女自己说出来:不会嫁给自家傻儿子,彼此也算是过去。
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孤女,有两条路:一是就此离开这个家,和她家儿子说清楚,让儿子彻底死心。
当然还有一条路:那就是嫁给自家儿子,反正这些年孤女可是一直以童养媳的身份长大的。
令老太太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孤女选择嫁给自家儿子,她能够站出来坚决反对吗?不能!
她要是反对,只怕亲儿子要恨死自家亲娘,再说高三毕业的人应该是一个大人。
十八岁是成年人,孤女她所做出来的决定就应该她本人承担责任。
其后就有人说老太太一家收养孤女,就是其心不良。
还说让十八岁的孤女做选择时三观未确立。
孤女心里不同意就成婚,就是对孤女的性QIN。
扣了一箩筐帽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会很赞同这观点。
十八岁还三观无确立,做出的决定都不需要承受相关的责任。
那么未成年人杀人放火更理所当然,他们更没有三观确立,受害者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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