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一致
但也不得不说,这是个很合理的解释。
另外……
周静红是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11.33%,而与大股东万树宁加起来还不到30%,说明万树宁持股至多不过18.67%,甚至可能更少。
看来这家公司前三大股东手里股权都大差不离,而剩下十来人,持股应该都不多——如果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周静红差距较大的话。
又或者前边四五人乃至五六人持股比例都差不多,而后边的则占比极小。
那周静红的失踪,有没可能仅仅只是巧合,其实与齐平路的死,和齐宏宇的身世没关系?
作案动机可能是贪念或经济纠纷?
比如某个大股东觊觎她手中的股权什么的。
只要此人持股比例超过7.34%,那获得周静红的股权后,他持股比例就必然超过万树宁,成为这家公司最大的股东。
乃至,万树宁本人都可能觊觎周静红手上的股权,以求坐稳自己的位置。
而且某种程度上说,他的嫌疑最大,因为只要周静红被正式宣告失踪,他就有权代理周静红的资产,而要周静红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则他就能直接获得这份资产的所有权。
恰好,据调查周静红父母早亡,没有兄弟姊妹,与万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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