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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 第一百一十四章 淬

情,便慢慢爱上了没有故事情节的铺叙式,它所给予的世界是他精神自由得体现,于此中,他得以算“人”。
    他感激这本书里的光怪离奇,也喜欢这其中直白粗鲁的文字和细腻柔美的描写,这是现实和艺术的交融,它传达了笔者的原则。
    可《赝沽仇》的笔法是历史性得,它天生就带有厚重的注脚,“不可置疑”,严谨,就像是其它文明里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且最奇怪,好像迄今为止,只有他看过。
    不像是小众,就只有他才能翻阅这本古朴苍老的书籍。当然,也有可能,只有自己才能看的下去。
    他找不到有关于这本书丝毫的讯息,在这个喧嚣的世界,自己于最沉默中思考,最后也将带着它一起离开。
    至于书名……
    艳骨仇?
    无法理解,因为书写它的文字不是自己的母语。
    但,似乎……
    这三个词应该是彼此独立得,连起来是一个诡异的成语,用它做书名的书籍更是有那么得无法理解。
    它是繁琐得,没有事无巨细,没有但也没有参杂个人解读,全是对事情不同角度得记录。
    这其中,病服少年最喜欢红发伯爵这一段,因为它是全文中稍有得带有艺术性加工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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